離職泄憤售賣客戶信息?千元獲利換來刑事處罰!
近日,山東煙臺海陽公安網安部門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某置業公司前員工因調崗糾紛,將自己掌握的1200余條客戶隱私信息以一千元價格出售。這起看似普通的"小買賣",實則觸碰了《刑法》劃定的紅線。當工作矛盾演變成信息倒賣,等待他們的不僅是道德譴責,更是冰冷的手銬。今天,網警通過這個真實案例,為您揭開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密碼"。
01
危險交易:一條信息8毛錢
泄憤報復埋禍根
薛某因崗位調整心懷不滿,將公司客戶資料視作"報復籌碼"。這些包含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的信息,被他以每條0.8元的"白菜價"打包出售給葉某,共非法獲利1000元。
黑色產業鏈現雛形
葉某購買信息后,本計劃用于電話營銷牟利。從內部泄密到下游倒賣,這條灰色鏈條雖未完全展開,但已構成完整的犯罪閉環。公安機關及時斬斷鏈條,避免了1200人面臨的信息泄露風險。
02
法條深解:法律紅線碰不得
1. 入罪標準清晰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普通信息達5000條即構成犯罪,敏感信息(如健康數據)50條即可追責 。
本案中1200條敏感信息已遠超立案標準。
2. 量刑階梯分明
情節嚴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
即便獲利僅千元,薛某、葉某仍面臨刑事處罰,這正是法律"零容忍"態度的體現。
03
警鐘長鳴:每個公民都是個人信息守護者
01
職場人必修課
離職交接≠數據轉移,U盤拷貝可能構成盜竊
保密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泄密者將面臨民事追責+刑事處罰
02
企業防護指南
建立分級信息管理制度
關鍵崗位簽訂限制協議
定期開展數據安全演練
03
全民防護口訣:"三不原則"要牢記
不收集:非工作必要不收集他人信息
不傳播:工作群不發送敏感文件內容
不交易:廢棄文件資料需要物理銷毀
【結語】
薛某用1200條信息換來的手銬,給所有人敲響警鐘:在數字時代,個人信息是穿在公民身上的"電子衣裳"。守住法律底線,既是對他人的保護,更是對自己人生的負責。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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