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對話丨吃下“定心丸”,中國民營經濟邁入新階段
中新網北京5月31日電 題:吃下“定心丸”,中國民營經濟邁入新階段
作者 陳天浩 陳彩霞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作為中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它的實施將對中國民營企業以及世界經濟發展產生何種影響?在中新網新一期“中外對話”節目中,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所所長楊德才,胡潤百富董事長兼首席調研官胡潤(Rupert Hoogewerf)和美國杜克大學亞太研究所客座教授丹尼斯·西蒙(Denis Simon)帶來解讀。中外嘉賓們一致認為,《民營經濟促進法》填補了制度與法律層面的空白,標志著中國民營經濟進入制度化、法治化的新階段。
法律護航:筑牢公平競爭基石
“《民營經濟促進法》突破了以往分散、碎片化的特點,首次系統性地構建了一個民營經濟的法律保障體系。”楊德才指出。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了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但長期以來,保護民營經濟利益和權益的相關法律規定分散在《公司法》《合同法》《反壟斷法》等各個法律文本中,缺乏系統性和針對性。對此,胡潤也表示,“見證這部旨在維護民營企業權益的新法律的出臺及實施,確實是中國法治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楊德才還分析稱,該法專門對民營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做出明確規定,特別強調要嚴懲通過互聯網惡意污蔑、誹謗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行為,為輿論環境的優化提供法律依據。此外,“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被納入《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所有市場主體在負面清單以外領域“非禁即入”,堅決破除隱性壁壘。正如楊德才所言,“通過法律手段重構民營經濟發展生態,真正讓民營經濟吃上‘定心丸’。”
西蒙則特別強調,該法最關鍵的是“產權保護(包括知識產權)”,以及“明確的金融規則”,例如讓民營企業知道如何獲取融資、怎樣進行外匯結算,從而在國內外市場中暢通無阻。他指出,“信心才是驅動商業投資和企業成長的根本動力,只要對未來充滿信心,就會有更多民營企業蓬勃涌現。”
經濟引擎:驅動增長新動能
“從促進就業、對GDP的貢獻,再到創新指標,民營企業已成為中國經濟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西蒙的這一論斷,點明了民營經濟的多重價值。在中國,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小型民營企業是創造就業的主要載體,它們也是開發和應用新技術的沃土。要建設創新驅動型經濟,就需要這些充滿活力、極具創造力的小公司參與其中。”西蒙表示。
胡潤也指出,“在最新的‘胡潤百富榜’上,80%上榜人士十年前都不在列。也就是說,2025年新上榜的人士占到八成,且民營企業家占據絕大多數。這不僅說明中國民營企業在傳統制造、房地產業積累了巨額財富,也說明在新能源、儲能、太陽能、智能制造等前沿領域,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成為創新主力。”
技術攻堅:打通產學研轉化鏈路
當今時代,技術創新已成為核心競爭力。楊德才指出,“科技創新的主體實際上就是企業。《民營經濟促進法》專門強調,民營企業是中國自主創新的主要力量,能夠依法平等使用資本、技術、人力資源和數據,并參與國家重大科技戰略與新興產業建設。”
而胡潤在通過對全球獨角獸企業的調研發現,截至2024年4月,中國有300余家獨角獸企業,其中國有或國資控股企業的數量不到10家。他強調,“隨著高校科研水平不斷提升,與市場需求對接日益深入,優秀的民營企業正在主動推動技術轉化和專利申請,推動新一波的創新浪潮。”
胡潤還表示,“要吸引高校人才,推動技術轉移機制,完善產學研創新鏈條,既需要國有企業的加入,也需要民營企業的參與。”
西蒙預言,“在可預見的未來,我們必將看到更多充滿活力與創造力的小型民企涌現”;胡潤對產學研融合與資金支持下的新興企業的發展充滿信心;楊德才則強調,該法對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顯著作用。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施行,不僅是對民營經濟貢獻的肯定,更為其未來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與法律保障。不僅優化了市場環境,也釋放了創新潛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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