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臺接單的家庭服務業勞動者,能領高溫津貼嗎?
空調清洗工、家電維修工等群體高溫下迎來訂單高峰——
在平臺接單的家庭服務業勞動者,能領高溫津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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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來襲,空調清洗工、家電維修工等群體置身高溫作業環境,“汗流浹背”成為常態。他們能否領取高溫補貼?受訪專家表示,如果平臺、第三方企業對網約工進行支配性勞動管理則雙方認定為勞動關系,需要支付高溫津貼。而對于靈活就業者,專家建議,勞動保障措施要逐漸擴大覆蓋范圍,為他們撐起“遮陽傘”。
“每天工作12個小時,清洗十三四臺空調,工裝濕了一遍又一遍,結出了鹽花。”6月15日晚,來自湖北武漢的網約空調清洗工王師傅告訴記者,自上個月開始,訂單明顯增多。
近日,全國多地開啟“火爐”模式,一些家庭服務業勞動者也備受“烤”驗。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如今,很多消費者習慣于從網上下單維修、保潔等家庭服務。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勞動者入駐生活服務平臺、家庭維修平臺以及電商平臺的家政板塊,在線接單。靈活就業模式下,勞動關系呈現復雜化趨勢。高溫津貼的“綠蔭”能否覆蓋到這些網約工?如何更好地保障他們在高溫下的權益?
不少網約工“沒領過”高溫津貼
“什么是高溫津貼?”當記者提及這個話題,王師傅一頭霧水,表示既沒領過也沒聽說過。記者作出解釋后,他告訴記者,自己的工作環境儼然達到了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
據王師傅介紹,清洗空調雖然在室內,但需要使用家電清洗機,以140℃以上的高溫高壓蒸汽穿透空調內部,從而達到滅菌效果。“機器一打開就全身冒汗,再加上武漢夏天30℃以上的高溫,體感溫度遠不止發放津貼所要求的33℃。”王師傅說。
去年,為了多接單,王師傅加入了某電商平臺的家政板塊。他透露,該電商平臺將家電維修等業務外包,自己是到外包企業應聘后入職的。當時,公司并未與他簽訂合同,只是口頭約定了分成比例。“我們在平臺上自由接單,清洗一臺空調收費69元,平臺抽成接近60%,我能拿到30元。除此之外,沒有提到其他的福利和津貼。”王師傅說。
與王師傅“自由接單”不同,江西九江的蘭師傅曾是某家庭維修平臺的全職師傅,接受該平臺下屬網點的管理和考核。而與王師傅相同的是,蘭師傅也對高溫津貼感到陌生。
2022年3月,蘭師傅與平臺簽訂了電子合同,負責九江市柴桑區的家庭維修單子。“從電路檢修到門窗維修,再到管道疏通,只要客戶下單,我們就要隨叫隨到。”他向記者表示,每到夏季,維修、清洗空調和冰箱的需求最多。天氣悶熱,很多師傅連軸轉,身體吃不消,網點為他們購買了冰飲料、藿香正氣水等防暑降溫用品。但截至去年6月蘭師傅離職,平臺并未發放過現金形式的津貼。而他之前的同事至今也沒收到過高溫津貼。
記者了解到,隨著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網越織越密,高溫津貼的“綠蔭”已逐漸覆蓋到外賣配送等行業,但在網約家庭服務領域,這項出臺已久的津貼仍顯得“小眾”。近日,記者采訪了多家平臺的網約工,不論是兼職師傅還是全職師傅,均表示未收到高溫津貼。
津貼發放以建立勞動關系為前提
家庭服務平臺需要向網約工發放高溫津貼嗎?記者采訪了解到,這不能一概而論,需依情況而定。
“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高溫條件下額外勞動消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相關規定,除了工作環境需要滿足要求外,勞動者享受高溫津貼的前提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華東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所長李凌云分析稱,如果這些生活服務、家庭維修平臺與網約工構成勞動關系,發放高溫津貼就是其法定義務;如果平臺通過第三方合作企業來用工,且后者與網約工構成了勞動關系,則應該由平臺合作企業來支付高溫津貼。
那么,新就業形態領域的勞動關系如何判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天玉提到,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42批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專題指導性案例,將“支配性勞動管理”作為新就業形態勞動關系認定標準。他進一步解釋稱,假使平臺、第三方企業對網約工的在線時間、接單數量、請假流程等作出限制,實行完整而嚴格的勞動過程管理,即為支配性勞動管理,二者存在勞動關系;倘若網約工可以自由“出入”平臺,按自身能力及時間狀況接單,則屬于靈活就業,二者不存在勞動關系。
“當下,很多家庭服務行業的網約工屬于靈活就業,他們在平臺上自由承攬業務,與平臺以及外包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比例不高。”王天玉說。
李凌云告訴記者,遇到不構成勞動關系,或是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的情形時,目前的法律法規尚無明確條款要求平臺及其合作企業向網約工支付高溫津貼。“這種情況下,依靠企業自覺發放,可能不太容易。”
探索擴大“高溫權益”的覆蓋范圍
“夏季高溫長達4個月,高溫津貼也是一筆可觀的收入,我們還能領到嗎?”在采訪中,一位網約家具安裝師傅向記者道出了期盼。
王天玉表示,對于符合條件且與平臺存在勞動關系的網約工,平臺必須按照當地規定及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可以高于地方標準執行,但不得以其他方式抵充。如高溫權益受損,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此外,他提到,廣東等地目前已出臺相關政策,在勞動關系之外,鼓勵平臺向靈活就業人員發放高溫補助,引導平臺對炎熱天氣下勞動者的額外身體損耗提供一定補償,這值得其他地區借鑒。
“網約家庭服務行業多為計件付酬,相較于按月發放,更為合理的做法是,在每一單的報酬中包含高溫津貼。”關于靈活就業群體高溫津貼的發放方式,李凌云建議,可在相關行業推動開展集體協商,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平臺、平臺合作企業進行協商,綜合考量高溫天氣所帶來的工作環境、勞動強度、工作量等方面的變化,適當提高相關訂單的報酬。
隨著數字經濟和平臺經濟的發展,用工方式越發靈活多元。王天玉認為,從長遠看,勞動保障措施不應局限在勞動關系之內,而是要逐漸擴大覆蓋范圍。例如,將高溫津貼拓展為高溫補貼,使之成為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夏季的一般性權益。“這是未來勞動保障制度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王天玉說。
受訪專家認為,保障家庭服務行業網約工的高溫權益,除了發放高溫津貼之外,平臺企業還應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通過優化派單機制、改善作業條件、發放解暑用品等方式,為他們撐起“遮陽傘”。(工人日報 記者 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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