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又愛又恨”的平臺經濟需要哪些“紅綠燈”?
(兩會觀察)讓人“又愛又恨”的平臺經濟需要哪些“紅綠燈”?
中新社北京3月7日電 (記者 王恩博)又愛又恨,這是如今不少中國民眾對平臺經濟的復雜情感。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實惠的同時,平臺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些亂象也亟待“紅綠燈”規范。
“頭部主播”偷稅漏稅,是需要被“亮紅燈”的現象之一。去年以來,薇婭、雪梨、林珊珊等多名網紅帶貨主播因偷漏稅被罰。
在全國政協委員、德勤中國副首席執行官蔣穎看來,平臺經濟從業人員稅收政策確定性不足,是導致亂象的原因之一。她向中新社記者表示,受部分地區不規范使用核定征收制度影響,部分從業人員意圖通過個人獨資企業等,將相關所得“包裝”成經營所得以降低稅負。稅務機關在懲處此類案件時應如何適用相關罰則,目前缺乏具體標準。
近年來,中國稅務機關采取積極舉措,依法打擊查處部分典型稅案。蔣潁直言,面對因稅法規則不明、政策界限不清而造成征管爭議,查處典型稅案固然能產生威懾效果,但也應加快完善相關政策,明確稅法適用界限,指導從業人員準確適用稅法規則,提升稅收政策確定性。
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代理副校長金李表示,目前虛假和過度宣傳、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對直播帶貨發展帶來很大影響,建議規范監管直播帶貨平臺銷售量,從而合理征稅,對偷稅漏稅行為嚴格公正處罰和糾偏。
熟客在消費時需要支付更高價格,搜索過一次的商品便反復收到推送,當各大平臺的算法變成“算計”,許多人感覺“被大數據支配”。
全國人大代表、廈門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教授潘越擔憂,數據濫用、算法歧視等現象可能導致數字經濟失序發展。長期而言,這會削弱行業創新動力,并最終損害消費者利益,滯緩經濟發展。
如何阻止平臺用大數據“入侵”生活?潘越表示,一系列法律法規相繼落地,為中國數字經濟反壟斷監管和數據安全治理建設奠定了重要法治基礎。但具體監管仍待細化、體系仍待完善;對互聯網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數據合規共享、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范都需要盡快完善。
當然,規范平臺經濟發展,需要“紅燈”明確底線,也需要“綠燈”打通關卡。
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帶動靈活就業、新業態就業比例大幅增長。但現行保障制度跟不上發展腳步,成為受到各方關切的阻滯。
全國人大代表、東莞市新業態行業工會聯合會專職副主席曾香桂建議,相關部門要加快修改現有法律或新設立法,對新就業形態用工關系和糾紛解決,新業態企業勞動保護責任,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工作時間、工作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基準問題作出規定,制定適應新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厲莉注意到,目前社會保險體系與傳統勞動關系結合較為緊密,人員參保、流轉、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移轉等相對復雜,給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參與養老醫療等基本社會保險帶來現實困難。為此,保險企業應推出適應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商業保險產品。
官方已意識到這一點。日前中國多部門聯手發文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其中就涉及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相關政策措施。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亦提出,完善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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