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三十日電 臺北消息:臺灣“內政部”三十日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放寬大型企業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人數,由現行每年三十人增加到五十人,借以爭取大型企業在臺辦理會議的意愿,促進消費。
據“中央社”報道,“內政部”表示,為落實“臺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有關兩岸經貿政策的共同意見,相關措施由“經濟部”、“經建會”、“陸委會”及“內政部”共同研商。
報道稱,修正發布的《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六條,是針對邀請單位每年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人數上限,由現行每年三十人放寬至五十人,并授權由“經濟部”會商相關機關訂定認定原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