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7日電 為防止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被濫用,港府昨日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出11項措施,短期的包括聘請有經驗的退休警務人員協助勞工處調查及搜集情報、設立飲食業欠薪預警機制、加強執法行動等;長期措施則強制雇主提供銀行的財務保證金、為個別行業另設基金、以及修訂公司法例等。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昨解釋,飲食業在過去10年一直占破欠基金申請個案的前列,如2004年基金接獲的13631宗申請個案中,39%是來自飲食業,2005年首季接獲的2930宗申請中,有55%是來自飲食業,較去年同期上升24%。基金在2004年所發放的3億8千多萬元中,飲食業占了1億1千多萬元。故飲食行業實在是一個值得注意的行業,特別是最近的海洋宮皇酒樓事件,更引起社會大眾關注。
張建宗重申政府所提出的這11項短、長期的措施,只是初步意見,還會聽取業界、立法會議員等人士意見。特區政府希望有關的措施能防止破欠基金被濫用,又不會影響營商環境,且不會增加雇主的負擔。
張建宗指出,在5項短期措施中,除聘請有經驗的退休警務人員協助勞工處調查及搜集情報,需2個月后才能實施外,其它措施如設立飲食業欠薪預早警報機制、加強對食肆的執法及推動飲食業良好管理措施等,均會盡快落實。他解釋說,聘請退休的警務人員做顧問,是希望借助他們的查案經驗,提升勞工處成功調查濫用基金雇主的能力。
至于長期措施方面,勞工處則提出強制食肆的雇主就雇員的法定權益提供銀行的財務保證書;以及曾申請過破欠基金的雇主在再經營食肆時需提供銀行的財務保障書;或按行業調整商業登記的征款率;為個別行業如飲食業、建造業另設基金;或修訂《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