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7日電 北京市教委規定,市、區兩級教育機構嚴格執行高考新聞宣傳安全保密規定,高考后不得向任何媒體發表試題評分細則,3個月內不得對試題發表任何評價。
新華網報道,為給考生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今年高考前后,北京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所有考試信息由新聞發言人向媒體提供,其他任何個人或部門無權發布關于高考的任何信息。凡是涉及具體試卷印刷場地、發送時間、運輸路線、保存地點和評卷場所等內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考試期間,不得向任何媒體提供或在任何媒體上發表考試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考試后,不得向任何媒體提供或發表試題的評分細則;3個月內,不得向任何媒體提供或在任何媒體上發表對試題的評述或評價。評卷工作結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成績。(李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