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爆料了美軍士兵在伊拉克虐待囚犯的丑聞,引起全世界的震驚。按照美軍自己的說法,虐囚是孤立事件,是少數“笨蛋”的不法行為。但也有媒體認為虐囚是有組織的事件。目前,事態還在發展之中。要徹底弄清美軍虐待囚犯的動機可能還需假以時日,但根據以往的經驗,可以知道至少在理論上存在以下可能。
目前為止對虐囚事件談論得最多、也是最主要的理由,是情報需要。筆者也相信這一說法,在伊戰初期,美國的攻擊目標非常明顯,對這些軍事目標的界定不需要太多的人力情報,憑美國高科技的偵察手段就能滿足需要。但目前伊拉克民眾對美軍的反抗頗有“人民戰爭”的味道。美軍天天死人,但敵人是誰卻不知道,因此對人力情報的需要大幅度提升,而透過虐囚獲取情報顯然是選擇之一。
美國對伊作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目前流行的說法是“解放”和“民主”,但也有不少人認為美國是出于地緣戰略和石油利益而發動這場戰爭。虐囚事件顯然支持第二種說法。
事發以后,美國軍方高層不斷設法為自己辯解,美軍少將塔古巴最近在參院作證時把事件定性為下層士兵的孤立行為。但領導層的思維對其下屬肯定會有很大的影響。拉姆斯菲爾德在戰爭爆發時曾有一句名言,稱反恐戰爭是一場特殊的戰爭,美國在此戰爭中不受日內瓦公約的約束。這等于是為虐囚開了綠燈。
許多涉及虐囚的美軍家屬都表示,這不是他們孩子的正常行為,因為他們從小并不是這樣。然而環境的變化會改變一個人的行為,戰爭期間的緊張、艱苦、枯燥、恐懼、思鄉、厭戰、仇恨等都可能使人變態。
伊戰囚犯的非對稱性也是虐囚事件得以發生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說,戰爭是單方面的,只有美軍關押伊拉克囚犯,而沒有美軍被對方關押。當年各國達成日內瓦公約的一個重要動機就是公約的互利性。對敵方戰俘優待是期待對方對自己的被俘人員也同樣對待,伊戰顯然不是這種情況。
一個人在國內和國際上行為可能非常不同。原因是國內有比較明確有效的制約,而國際上由于基本上還是處于一種無政府狀態,因此缺乏有效的約束力量。
事實表明,像日內瓦公約這類國際公約在具體執行時力量非常蒼白,還不如媒體力量大。
在伊拉克監獄中美軍既是原告,也是律師,還是法官,使用的基本上是英國學者霍布斯所謂的“叢林法則”。在這種情況下指望伊拉克囚犯受到良好的待遇,實在有些困難。
美軍虐待伊拉克囚犯并不是出于單一的原因,而是以上各種原因的某種結合,因此有它的必然性。虐囚固然可惡,但此事得以曝光并使政府不得不認真對待,也突顯了民主的優點。換了其它國家,在類似的環境下是不是能表現得更好?筆者有些懷疑。因此在批評美國時,要想著這一點才比較公平。
來源:美國《世界日報》 作者:劉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