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三起案例發人深思
案例一:無照摩托手結伙毆警
5月18日21時50分,兩名高中生駕駛無照摩托車在高梁橋路交大西門行駛時,被民警攔截。二人辱罵交警,并搶奪摩托車。他們糾集來自己的同伙,猛擊交警的面部,最終導致一名交警右側頜面、右手、左膝軟組織挫傷,右耳部軟組織鈍挫傷,右外鼓膜穿孔。
案例二:醉司機猛咬交警指頭
5月19日晚上,交警在處理一事故時,被一名醉酒司機咬住手指,長達20分鐘。交警左手拇指周圍腫得老高。昨天22時許,醉酒司機霍迎慶被朝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桑塔納司機大打出手
5月19日22時許,一輛桑塔納在酒仙橋電子體育場門前連撞兩車。處理事故的民警趕到后,司機竟謾罵動粗,一把就抓住交警的脖子,并撕扯交警的上衣,把交警抓得滿臉花。最終該司機被110帶走。
分析:為逃處罰鋌而走險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毆打交警事件已發生數起。目前根據新法,對于醉酒、無照駕駛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已經明顯高于從前,并且罰款、扣駕駛執照、拘留可以同時進行,這使很多司機為了躲避處罰不惜鋌而走險。
據了解,多數毆打交警的事件都發生在酒后駕車司機身上。現在酒后駕車的數量很多,記者了解到,僅上周交管局在全市范圍內糾正酒后駕車違法行為218起,醉酒駕車8起。另外,北京目前交通擁堵比較嚴重,很多司機的脾氣也越來越大,所以在被處理時脾氣會變得很壞。
專家:守法意識亟待內化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夏學鑾教授表示,毆打交警的事件充分反映出我們的司機法治意識、規則意識淡漠。一些不法司機遇到交警的時候,往往會認為交警是針對他的,是要找他的麻煩。把一個普遍化的法律問題當成與交警之間的個人恩怨。夏教授表示,這說明對交通法規的遵守還沒有內化為我們的價值規范的一部分,而是在被強迫執行。說情不行就會產生敵意,于是就用暴力來解決問題。
夏教授表示,這種行為說明我們國民的交通規則意識還有待提高,一方面要加大執法力度,另一方面也要通過人性化的方式加強交通安全法的宣傳。維護一種良性的交通規則實際是在保護我們每一個交通參與者的安全。因此,要讓人們從心底里接受交通安全法,只有這樣他們才能自覺地遵守。
(稿件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