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尚憲芳、歐杏、李曉葵、何斌決定逮捕
中新網4月24日電 據最高檢官方微信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尚憲芳、歐杏、李曉葵、何斌決定逮捕。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尚憲芳決定逮捕
山西省長治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尚憲芳(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尚憲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歐杏決定逮捕
湖南省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歐杏(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歐杏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曉葵決定逮捕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李曉葵(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曉葵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何斌決定逮捕
廣西中馬欽州產業園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何斌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北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何斌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