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業管理立法進程進入加速階段。部分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市人大代表建議,盡快制定統一的物業管理規章,條件成熟時,將制定物業管理地方性法規。
此外,在物業糾紛調解、物業項目交接、業主委員會運作、負責人制度等涉及物業管理問題的一系列細則也都初步劃定了時間表。
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市人大代表視察了市政府關于“規范物業管理,營造良好生活環境”議案辦理暨《物業管理條例》執行情況,市建委副主任苗樂如表示,北京已明確加快立法和完善配套政策的目標。
苗樂如說,物業管理法規將重點解決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業主委員會法律地位、業主自治與居民自治的關系等問題。
據悉,市法制辦已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強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草案,目前正結合《物權法》做相應修改。
已在制定和將要制定的法規
-《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005年9月
-《關于住宅物業項目交接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6年1月
-《關于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年8月
-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修訂版 2007年二季度
- 《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示范文本修訂版 今年二季度
-《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化解物業管理糾紛的指導意見》2007年5月
-物業項目交接技術規范 2007年年內
-《業主大會成立和運作指導規則》2007年年內
-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2007年年內
-物業管理項目負責人管理辦法 2008年上半年
-北京市住宅物業等級標準 2008年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草案修改中
-《關于加強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草案修改中
(劉佳 焦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