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震一時的“廣州物業維修資金第一案”——東悅居小業主狀告開發商追繳專項維修資金案在市國土房管局支持下,最終獲得成功,目前,開發商已將拖欠東悅居業主的187萬維修資金全數存入政府指定的專用賬戶。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市政協副主席郭錫齡帶領12位政協委員近日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問題進行了調研,期間國土房管部門、業主、法院、銀行等方面都就此發表意見。
據介紹,廣州市根據1998年廣東省人大頒布實施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早于1999年8月建立了專項維修資金制度。截至2007年9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總額達22.15億元(含已使用的0.1446億元)。
率先實行維修資金一戶一卡
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劉仲國表示,在追繳問題上,由于《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與建設部、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在專項維修資金繳交主體方面發生了沖突,前者規定繳交主體為開發建設單位,后者規定繳交主體為業主,繼而引發了業主、開發建設單位對1998年10月—2003年9月期間專項維修資金繳交主體的爭議,“廣州物業維修資金第一案”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
劉仲國說,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于開發建設單位拒絕繳交專項維修資金的,行政主管部門只能責令期限改正,無權強制追討。為此,市國土房管局下一步將爭取立法部門盡快解釋法律適用問題,明確繳交主體,加快推進《廣州市物業管理規定》的立法進度,盡快制定和完善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辦法。
同時,為了防止專項維修資金被挪用、侵占,廣州在全省率先實行指定銀行代管和“一戶一卡”制度,業主可憑專項維修資金卡到銀行查詢資金使用情況,有效地保證了資金安全和合法使用。(記者李婧 通訊員陳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