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面向小區業主銷售的停車位,如今長春一些小區的開發商“給錢就賣”,導致車位價格看漲,目前已經超過小區房價一倍。
長春市某小區地下停車場的車位從去年的6萬元漲到了現在的10萬元,折合每平方米5000元,這里的房子每平方米不到3000元。一些業主慨嘆“住得起房子買不起車位”。
據了解,開發商急于出售車位,與《物權法》要實施有關,《物權法》對車位、車庫等設施的歸屬均做出了一些有利于業主的規定,改變了過去權屬不明,開發商為所欲為的局面。
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劉東偉表示,長春市正在根據《物權法》進一步著手研究小區車位的管理問題。(郎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