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集團加強內部管理工作會議21日在京召開,會議通報了集團內部的10起典型案件,并宣布對104人給與各類處分(包括階段性處分)。據了解,這10起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3.25億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97萬元,形成不良貸款1.19億元。今年以來,僅光大銀行對已發案件和違法違紀進行責任追究,就涉及責任人594人次。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在講話中指出,“要堅決遏制住案件高發頻發勢頭,保障改革順利進行。”(但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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