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江西省繼續嚴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截至目前,一批投資入股煤礦的干部向所在單位登記并退股,涉及股金1700余萬元。
江西省紀委、監察廳、國資委、安監局、工商局、國土廳、江西煤礦安監局聯合成立了清理糾正工作小組,并下發了《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通知規定:凡干部本人或以他人名義已經投資入股煤礦的,9月22日之前必須撤出投資,并向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報告和登記。
最近,江西省紀委等7部門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再次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并組成了4個督查組赴各地進行監督。對逾期未如實登記撤出投資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采取其他手段投資入股辦礦的干部,一經查實一律就地免職,并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任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