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城市晚報報道,吉林省有關部門透露,截至9月末,吉林已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25人。其中,縣處級4人、鄉科級2人、一般干部18人、國有企業負責人1人,共撤資48.45萬元。
吉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與國資委、經委、煤炭局、安監局、財政局等部門配合,開展督查和檢查,分工負責抓落實。同時,檢查煤礦資金來源等情況從中發現問題,并建立嚴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投資入股煤礦的長效機制。(徐永順 常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