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 中新社發 袁方 攝
昨晚,記者從李湘的經紀人譚先生處獲悉:半個月前,重慶某報刊登了一則標題為《李湘出老千,手機贈領導》的報道,李湘認為對方報道失實,侵犯了她的名譽權。在昨日,李湘已委托其律師正式向這家報紙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名譽損失費20萬元并公開道歉。據悉,北京朝陽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準備春節后開庭。這是李湘出道10年以來,首次打官司狀告媒體。李湘告訴記者,這個官司的勝算很大,而她打算把得到的賠償費全部捐給中國紅十字協會。 (記者:杜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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