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威陶(中)抱起兒子(左)。
回家前,陳威陶帶兒子去剪頭發,父子牽手走回逸仙路的家。王靜瑩則是在新店地院待到下午1時30分左右,得知兒子被丈夫搶走的她顯得又氣又急,嚴肅地表示:“我先和律師研究一下,這樣做有沒有違法?”她搭出租車狂鉆巷子甩跟拍,回南港住處沒多久,友人陸續到她家商討對策。
昨天下午,陳威陶委托律師發聲明:“陳威陶從未禁止或阻礙王靜瑩對孩子的照顧與聯絡,并希望孩子可以生長于同時有父母的環境,而不是各自與孩子相處。”至于去托兒所“帶走人”,聲明中強調“在兩位(指夫妻)之親權皆未被剝奪或限制下,彼此不能排除對方對孩子親權之行使”。截至昨晚截稿,陳威陶表示尚未和王靜瑩聯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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