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5日電 北京奧組委繼正式發布《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采訪服務指南》之后,15日正式發布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港澳記者采訪服務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的發布是繼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港澳記者在內地采訪辦法》之后,中央政府和北京奧組委為便利香港和澳門媒體機構和記者采訪報道北京奧運會而實施的進一步的具體措施。《指南》內容涵蓋了報道奧運會的香港和澳門注冊媒體:持權轉播商、注冊的文字媒體、攝影媒體,以及非注冊媒體所普遍關注的諸如海關手續、無線電頻率協調、雇用人員、租用房屋、臨時駕駛許可等十余類事項。
為協助香港和澳門媒體機構和記者解決在采訪報道北京奧運會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指南》還公布了北京奧組委面向媒體的“一站式”服務機制,協調各政府機構受理港澳各類媒體在行政審批和服務提供方面的需求并協助解決其相關問題。
據悉,《指南》15日已在北京奧組委官方網站上全文發布,紙介印刷版將隨后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