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5月15日電 外傳即將卸任的陳水扁打算將“外交機密文件”帶離“總統府”,“總統府政風處長”謝建財14日向國民黨“立委”張顯耀證實,扁的確曾要求“府第一局局長”葉維銓幫他拷貝“機密數據”,“政風處”提醒“第一局”,此舉將有觸法疑慮,并請葉維銓向扁辦公室溝通,但未獲成效。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岳也證實,“總統府政風處”日前確實打電話向該司詢問,有關拷貝“機密外交檔案”一事,“政風司”提供詳盡說明后,“政風處”隨即發出的第二份函,具體要求不得拷貝、復制、攜離任何相關機密,否則即觸犯法律,一定予以追究,因此“機密數據”實際上并未外流。
5.20前夕傳出陳水扁大量銷毀“府內”文件,并打算影印八年來他經手的“外交機密”文件帶走。張顯耀表示,他昨天下午向謝建財求證,謝親口回復說,“總統府第一局”被陳水扁辦公室要求復印“機密文件”后,不敢照辦,遂行文“府內”各單位、希望提供意見。
據了解,“政風處”直接在給“第一局”的公文上簽注意見表示:政權交接前夕拷貝相關“機密文件”,“似乎有所不宜,也有觸法疑慮”,各單位可自行處理,但如果出事,由公務員自己負責,各單位應要求公務員依“公務人員服務法”及“機密保護法”、“檔案法”等法令,依法處理。謝建財還透露,私下他已商請葉維銓向陳水扁辦公室解釋、溝通,告訴陳水扁“這樣不僅可能觸法,也會傷害‘總統形象’。”
張顯耀轉述,謝建財等人還拿出3.22之后以“總統府秘書長”名義發出的“依法行事”公文作為擋箭牌。該份公文要求“府內”各單位盡速清理歸檔公文,就涉及“機密”的文件,應依“機密保護法”處理,同時嚴禁“機密文書”拷貝、影印。
據悉,除了“正副總統”辦公室,“府秘書長”和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也都有收到。“公文都這樣講了,‘總統辦公室’怎么還能不依法辦事?”張顯耀呼吁即將卸任的陳水扁不要為難公務人員。
雖然“政風處”和“第一局”軟硬兼施,但陳水扁辦公室似乎并不接受。謝建財還跟張顯耀透露,陳水扁辦公室曾向“政風處”詢問:“未來卸任辦公處所,是否也是‘總統府’的公務范圍?”但謝建財不愿幫扁背書。張轉述謝給扁的回答是:“就法而言,卸任者并非現任‘總統’,卸任者的辦公室處所也不是現任‘總統’的辦公處所,‘保存過去的重要機密外交文件,可能不適合’。”
張顯耀呼吁扁,過去八年執政的重要紀錄,包括曾對外國承諾過什么事情、和“友邦”溝通等電報細節都應該保存,不宜在未經“府內”幕僚單位判定“機密”與否的情況下,自行銷毀;也不宜違反體制,自己搬到卸任處所存放。

![]()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