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 民進黨08年“大選”參選人謝長廷針對玉皇宮政治獻金案16日向“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提出聲請,要求保全有利于謝長廷的證據。“特偵組”主任陳云南今天19日表示,承辦檢察官18下午收到聲請書,將依法處理。
據“中央社”報道,島內相關法規規定,告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辯護人于證據有湮滅、偽造、變造、隱匿或礙難使用之虞時,偵查中得向檢察官聲請保全處分。條文也規定,檢察官受理聲請后,除認為不合法或無理由予以駁回外,應于5日內為保全處分。
據悉,謝長廷16日委任律師袁秀慧召開記者會,對于玉皇宮案,為避免當時調查有利謝長廷的證據,因政治動作或者少數特定人士的攻擊遭湮滅或隱匿的危險,依法向檢察官聲請保全相關證據,并要求檢察官5天內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