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19日)第五度對“國務機要費”案召開準備程序庭,扁妻吳淑珍仍請假不出庭,“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等5名證人也均向法院請假。據了解,今天庭訊重點仍集中在陳水扁所提六項“秘密外交”工作是否為所謂“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機密”。
據“中央社”報道,“國務機要費”案去年12月15日首次開庭,吳淑珍到庭應訊后身體不適送醫,并住進臺大醫院,去年12月31日出院,吳淑珍住院期間臺北地院再度開庭,都因身體不適請假未出庭。
臺北“地院”合議庭上周根據檢察官的聲請,以證人身份傳喚陳唐山、“總統府”第二局局長余新明、第二局三科科長吳倩萍、政風處處長謝建財、第一科科長蕭益倉等五人,藉以厘清案情。
不過,“總統府”18日下午函復“地方法院”稱“‘總統’行使外交、軍事、‘國家安全’等職權,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機密性,相關信息是否宜于提供或作成紀錄,屬于‘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