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八八風災”區域重建綱要計劃即將出爐,臺當局“經建會”建議,將全臺災區分為十五個重建區,同一行政區且受災狀況類似的區域(甲仙到桃源)列為一區,重建區內,再依據土地科學監定報告,將土地使用分成三級,分別是禁止開發、限制開發與其它地區。
值得注意的是,所謂的“限制開發地區”,指有山崩、土石流、洪泛之虞者,剛好就是“八八水災”的重災區,未來這些災區是否限制開發,“經建會”指出,都會先征詢當地居民意見。“經建會”官員說,“經建會”依據災區的行政區域與受災狀況,將全臺災區分為十五個重建區,舉例來說,位于南橫軸在線的甲仙、六龜、那瑪夏與桃源鄉,劃為一個重建區,高美橋下方的旗山、美濃列在一區;屏東的佳冬、林邊列為一區。
重建區內,“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再依據土地科學監定報告,將土地使用分成三級,分別是禁止開發、限制開發與其它地區,第一類禁止區,包括水源保護區、動植物保護區、洪泛區;第二類限制開發地區,則是山崩、土石流、洪泛機率較大、或地層下陷較嚴重區域;剩余地區則照現有法令,允許災民原地重建。
“簡單說,第二類就是有危險,但法令未禁止開發的土地”,官員強調,重建條例雖然簡化了災區土地開發限制的公告程序,但仍要求“政府”需與當地居民溝通。因此,重建委員會在公告限制土地開發之前,一定會先進行地質調查,并與當地居民溝通,換言之,劃入限制開發區后,并不代表將來不得開發。
官員表示,重建綱要計劃將全臺災區分成十五個重建區,目的是讓所有重建物資,能在一個共同平臺上整合使用,這次參與重建認養災區的企業,也將華編到各個重建區,舉例來說,臺積電就將認養南科鄰近淹水鄉鎮小學。
在完成重建綱要計劃后,重建計劃的四支腳-家園重建、基礎設施等部門重建計劃,也將由“內政部”與“交通部”負責研擬,官員表示,相關“部會”匯整十五個重建區資源需求后,將會提報相關預算送“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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