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國務機要費”案偵結,遭檢方查出貪污、偽造文書各達千余萬元(新臺幣,下同),“總統府”向“審計部”聲復的期限30日將到期,但“審計部”至28日尚未收到“府”方聲復資料。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有“官員”表示,“國務機要費”內容復雜,須視“府方”聲復內容才能進一步處理,但其中檢方已查出陳水扁夫人以712張收集來的發票“詐領”1480萬元、及以31張百貨公司發票“偽造文書”的1195萬元。依“前例”必須等到將來法院三審定讞,確定為“不實支出”無誤后,才會從支付數中剔除并予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