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委”賄選案 屏東檢方傳喚56人
2008年02月02日 14: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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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2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屏東地檢署偵辦當地“立委”賄選案,檢察官今天傳喚收受賄款的選民五十六人,部分選民交出收受的賄款合計新臺幣四萬一千元,偵訊后全部諭知請回。
此案檢察官共收押了萬巒鄉長徐統盛及鄉公所人事主任曾茂榮等十位某“立委”的“樁腳”(基層為候選人拉票者),今天傳喚第一波收賄選民五十六人。檢察官認為沒有羈押及交保必要,全部諭知請回。
屏東地檢署表示,第二波傳喚收賄選民將在農歷春節后再進行。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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