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9日電 臺灣臺北縣女子李安妮冒用雙胞胎妹妹的名字,應征代理孕母、假結婚,替人生小孩。她后來反悔,要小孩不要錢。男方告上法院確認婚姻無效,她則向檢方自首偽造文書,以便恢復為小孩生母的身分。雙方展開子女爭奪戰。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檢方調查,李安妮有一個相貌相似的雙胞胎妹妹李安娜。李安妮工作收入不佳,經常缺錢花用,前年底,經人介紹,同意以數十萬元新臺幣的代價先和臺北市醫陽明院區醫師王榮俊辦理假結婚,再以人工受孕方式為他生孩子。
去年1月27日,李安妮在王榮俊知情下冒用妹妹李安娜名義與王結婚,婚后經人工受孕,今年6月27日在新光醫院生下小孩,生母登記為李安娜。
李安妮疼愛小孩,舍不得與小孩分離,反悔當代理孕母,不要王榮俊的錢而要小孩。王榮俊不甘心,告上法院,以李安妮冒用妹妹李安娜的名義和他結婚,且李安妮是為當代理孕母和他假結婚,沒有結婚真意,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李安妮則在今年5月中旬,到“地檢署”自首,坦承冒用妹妹李安娜名義和王榮俊假結婚和登記為孩子的生母。檢方表示,李安妮自首的用意是為了將來正名為孩子的生母。
檢方傳訊王榮俊、李安娜作證,王承認雇用李安妮當代理孕母,并且知道她是冒用妹妹李安娜的名義和他假結婚。新光醫院也作證,李安娜今年6月曾在該院登記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