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福建)從事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航業務的船運公司將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昨日記者從我省國稅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前日下發的《關于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意見》,專門出臺了支持我省海西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該文件,今后我省企業將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海峽兩岸船運公司從事我省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將享受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據介紹,為推進兩岸直航進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上報國務院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船運公司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業務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請示》已獲批準。目前,具體稅收政策的政策性文件正在起草之中。
軟件企業將可享受一定期限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目前國務院正在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進一步促進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一攬子優惠政策,待國務院正式發文后,我省稅務部門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企業申報出口退稅將不再需要提供收匯核銷單,國家稅務總局同意我省對本地區實行“出口收匯網上報審系統”的出口企業進行申報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試點工作。(蔡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