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發證券原總裁董正青。
昨日,廣發證券內幕交易案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庭審中,廣發證券原總裁董正青、其弟董德偉、同學趙書亞三被告集體翻供,稱審訊過程中公安機關有逼供和誘供行為。
檢方起訴的對象共三人:董正青被控內幕交易及泄露內幕信息罪,其弟董德偉及其同學趙書亞被控內幕交易罪。此前有媒體報道,董正青在押期間承認利用職務之便,將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的消息提前告知其弟董德偉,董德偉隨即投入數千萬資金購入延邊公路股票,由此獲利4000余萬元。同時,董正青的大學同學趙書亞也因此獲利100余萬元。
在昨日上午的庭審中,董正青等三被告集體當庭翻供,稱審訊過程中公安機關有逼供和誘供行為。董正青稱公安機關的審訊筆錄與其個人的本意不符,當時在筆錄上簽字的原因是他被告知這樣做有利于“廣發順利借殼”。而趙書亞則稱他在公安機關的審訊筆錄上簽字是因為受到了威脅。
不過,董德偉承認,自己用幾十個拖拉機賬戶,購買了總計1000多萬股S延邊路。為了規避監管,他將部分賬戶轉給趙書亞。
截至記者發稿時,案件正在庭審中。董正青家屬及律師表示不便接受采訪。(記者高澤陽)
![]()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