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改革流于形式
縣財政吃緊,老齡化和混崗現象日益嚴重,為維護穩定,1996年的人事改革最后不了了之
如果超編只是讓阜平縣財政不堪重負,那么由超編衍生出的另外兩個現象則開始侵蝕縣行政機關,讓其難以正常運作。
財政局副局長甄國平介紹,阜平縣大批在編人員已經老齡化,并且混崗現象日益嚴重,“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出現了有人領工資,卻沒人干活的局面。”
目前,阜平法院人員的平均年齡是50歲。張明志說,“全院70多人除了領導就是年齡大的,他們現在幾乎不接觸業務。”
副院長李應智也承認,現在法院老的老,退的退,許多人都不能真正干活了。
1996年,縣財政“疲憊不堪”,阜平決定進行人事改革。
由保定市重新定編,縣政府將編制指標下發各單位。各單位確定在編人員名單,上報縣人事局,剩余人員進行分流。
“但是這次改革只走了個過場,完成了一個形式。”原縣人事局局長張豐毅說。
“當時清除混崗的標準并不明確,根本無法執行。那些背后有關系的,單位領導就說可以留;沒有關系的被分流了,就整天纏著領導,最后也沒走掉。改革后人數不減反增。”人事局一副局長回憶。
除了四處活動,還有些被分流的人到處上訪,張豐毅說,當時人事局壓力特別大,“最后縣領導說,還是維護穩定第一。”
于是,改革變得形式化。最后每個單位上報一份似是而非的在編名單,作為改革的收尾。
而在機關單位里,編制指標沒落實到具體個人,對超編現象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張豐毅說,“整個縣的人事都是這樣,現在依舊如此。”
進入公檢法收入有保障
又不能給財政增壓,又要進人,70余名自收自支人員被安排進入行政機關,其中約一半進入公檢法
1996年阜平縣的人事改革失利,龐大的機構并未消腫,壓得財政氣喘吁吁。張豐毅說,但是,還有一批人不得不分配,有些屬專業缺口人才,考慮財政壓力,最后就把這批分配進行政機關的人定為自收自支人員。
原縣人事局局長張豐毅說,這是“我們縣的特色。”
目前全縣純行政機關還有70多名自收自支人員。現阜平縣人事局長陳業均說,“法院、公安機關占一半左右。”
當地財政局一位老干部說,公檢法原已嚴重超編,但大家都以為進入公檢法就能保障收入,還是千方百計地往里進。
張豐毅說,當時許多人還有這樣一種心理,認為國家機關怎么可能自收自支,覺得只是暫時現象,所以即使沒有工資也很樂意進入這些機關,等待改變編制的那天到來。
張明志妻子也是這70余名自收自支人員之一,她在公安局下屬的看守所工作。和張明志不同的是,妻子每月有1000元工資。
常年跑運輸的執行廳執行員張玉堂稱,“阜平公安系統的自收自支人員主要靠交警隊養著,阜平縣地處保定市最西部,緊鄰山西繁峙等產煤大縣,山西的煤炭運入京城內地大多途經本縣,而本縣的交警隊亂罰款的現象特別嚴重,每個交警都有罰款任務的。”
阜平法院紀檢書記,原縣政法委書記鄭建林稱,為了解決自收自支人員的工資,許多單位千方百計增加收入,客觀上催生了許多行政、事業單位的亂收費、亂罰款現象。
縣領導希望自然“減編”
縣委書記孟祥偉說隨著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或死亡,加上財政狀況的好轉,問題就能解決
在近10年中,張明志和其他幾名自收自支法院干警多次找法院院長,人事局、財政局、組織部,討要工資。
副院長李應智說,“我們至少向縣委縣政府遞交了10多次報告。但每一次縣政府都沒有批準。”
2004年8月,“自收自支”的張海峰辭職。他是阜平法院惟一從重點大學法律本科畢業的干警。
自2005年以來,張明志等10名基層法官多次赴保定市、河北省政府和北京國家信訪局反映情況。
“人員超編嚴重,行政機關出現自收自支,這些都是阜平縣特定的歷史環境造成的。”縣委書記孟祥偉認為,這些人本身都不符合分配政策。
孟祥偉寄希望于自然“減編”。他說隨著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或死亡,加上財政狀況的好轉,問題就能解決,“目前人事制度正趨于正常。”
副院長李應智還希望這些自收自支的“法官”能在今年通過司法考試,成為真正的法官。
“法官”耿璟還是想等下去。“撐了這么多年,畢竟還舍不得這身法官服。”
張明志的想法和耿璟一樣。在新年中,他為自己許了一個愿:丟掉自收自支的帽子,安心做自己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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