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石塘鎮是粵北山區英德市的一個偏遠鄉鎮,山多地少,人均耕地不到1畝。從2004年開始,這里轟轟烈烈地搞起了開發建設。為了吸引開發商的投資,鎮政府通過偽造文件騙取土地批文的方式征得了1200多畝,而剩下的2500多畝建設用地則通過“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其中不少是農田、山林。
據記者從橫石塘鎮政府了解到,2004年鎮里從外地引進了一家大企業,投資數億元成立了仙湖發展有限公司,專門從事溫泉旅游開發。作為當地最大的一個招商引資項目,鎮政府承諾為這個項目提供了3700多畝土地。據村民反映,這些土地涉及龍華和新群兩個村委會,除農田、山林、魚塘之外,有的是村民的宅基地。
根據鎮政府與村民的征地協議,村民小組將所有權范圍內的所有土地租賃給鎮政府,鎮政府再將土地轉租給仙湖公司,然后由公司方面支付給村民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費作為地租,租賃期限為50年。這種“以租代征”屬于違法行為,規避了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也規避了國家的土地宏觀調控。
新群村村民李德貴說,村里100多畝良田被征用后修成了路基,失去了耕作的價值,只好拋荒至今。對于鎮政府上報的土地征用材料中顯示的征地協議和青苗補償收據時間均為1998年,村民小組長李世庭就肯定地說,村民們2005年才與鎮政府簽訂了征地協議,至于1998年大家根本就還沒聽說搞開發的事。
對于為何要編造虛假的土地上報材料,橫石塘鎮政府有官員說,因為地處偏僻,當地渴望發展經濟又苦于沒有條件,在出政績的壓力下有時候就想在政策上“搭順風車”,唯一的辦法就是“門檻一低再低,價格一降再降”,將項目用地“搭車報批”。英德市國土資源局事后認定橫石塘鎮政府的做法十分錯誤,并隨即發出了通知責令當地土地開發停工。
針對這起土地違法用地典型,記者從清遠市和英德市監察局獲悉,2007年8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對英德仙湖發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為處以675.1967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清遠市和英德市監察局分別作出處理決定:責成清遠市政協副主席、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潘緒光作出深刻檢查,給予英德市原常務副市長雷玉春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清遠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梁偉忠和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莊少華行政記過處分,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股長郭鎮松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現任鎮委書記李木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黃志星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國土所所長潘歧贊行政撤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者 曹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