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發出通知,決定探索建立違法生育不良記錄檔案制度,將城鎮居民違法生育情況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并要求各地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切實促進穩定低生育水平。
浙江省自實行計劃生育以來,累計少生2600多萬人,有效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全省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但據預測,21世紀上半葉,浙江將迎來總人口、勞動年齡人口、省外流入人口和老年人口“四大高峰”。而且,部分群眾的生育意愿與現行生育政策之間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干部的基本國策觀念有所淡化,穩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務十分艱巨。
浙江省委、省政府指出,人口計生、紀檢監察、法院、稅務、工商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協作,不定期開展違法生育專項治理行動,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黨員、干部和社會公眾人物要帶頭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凡違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公開曝光;是黨員、干部的,一律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在征收社會撫養費過程中,對高收入家庭難以確定收入的,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通過多種方式科學合理地評估其收入。對戶口不在本地的違法生育人員征收社會撫養費時,必須通過正式途徑協商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口計生部門,調查核實其實際收入,然后作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對社會公眾人物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要向上一級人口計生部門備案。
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規定,今后,各有關部門還要將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為提拔任用干部,推薦各級中國共產黨代表大會代表、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政協委員、青聯委員候選人、工商聯執委,評選各類勞動模范和先進個人的一項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審查制度。(記者 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