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國土資源部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各地查處的十六起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包括安徽省宿州市泗縣經濟開發區非法租賃集體農用地案,該案詳細案情如下:
2003年3月,宿州市泗縣泗城鎮政府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指示,分別同有關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用協議,非法租用2803.41畝土地,租期30年,給開發區實業總公司綜合開發使用。已實際占用土地775畝,其中耕地557.28畝。
上述土地已經依法補辦了審批手續。2007年8月,安徽省紀委、監察廳已分別下達處分決定,給予宿州市人大副主任、原泗縣縣委書記張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原縣長許廣斌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副縣長兼開發區主任任清云、開發區副主任王鋒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黨委書記張建貴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鎮長殷惠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