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飯店的廚師與女老板感情破裂后,拿著一紙協議書,將女老板告上福州市晉安區法院,討要15000元工資。
四川人肖先生是2005年1月到順達飯店當廚師的。肖先生告訴記者,前半年都是老板李小姐提供吃住,支付月工資1000元。
半年后,因和李小姐發生私人感情,在李小姐屢次欠付或遲付工資的情況下,他還繼續在該飯店工作。今年8月20日晚,他草擬了份協議書,要求李小姐在10日內付清所欠應支付工資和借款1.5萬元,雙方都簽了名。10天后,李小姐聲稱“沒錢”,肖先生于9月3日向晉安區法院起訴。記者看到,協議書上內容是“李小姐應付給肖先生工資15000元,十天內付清,如果不付清,拖欠一天多給五十元”等,兩人均有簽名。
李小姐承認曾和肖先生有戀愛關系,還說她曾和肖先生達成口頭協議,從2005年5月1日起,肖先生以技術入股,之后每個月的營業額五五分賬,兩人共同經營飯店。若是飯店轉讓,扣除李小姐先期投入的2萬元,其它增值額兩人平分,從那時起就無所謂支付肖先生工資了。從2006年起,她多次發現收銀臺的錢少了,后來在肖先生身上發現了收銀臺錢柜的鑰匙,她懷疑肖先生偷竊。今年情人節晚上,她要肖先生一同出去玩,遭肖先生拒絕,她就獨自出去玩,結果第二天發現錢柜的錢又少了100元。兩個人鬧僵之后,李小姐就想著要把店轉讓,但一直無法轉手。她提出給肖先生一萬元現金退出股份,肖先生沒同意。
她說,今年8月21日凌晨1點多,飯店關門后,肖先生突然要她簽下付清工資1.5萬元的協議書,宣稱要是不簽下協議就打開煤氣,和她同歸于盡。她無奈之下簽了協議,沒想到肖先生會把事鬧大,居然告上法庭。9月5日,得知法院已受理,李小姐到茶園派出所報警,稱自己遭肖先生威脅被逼簽訂協議,但因超過24小時,派出所沒有受理。
肖先生否認入股合伙經營的事。他說自己只是打工的,沒有脅迫李小姐簽協議書,只是想要討回工資。 (記者 趙楊 陳舜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