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祁東縣衛生局副局長伍海翔報復局黨委書記周某故意傷害案,經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已一審有果。被告人伍海翔被祁東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同案被告人周志勇、李重九、周忠月也都被判處拘役。
伍海翔在擔任祁東縣衛生局副局長期間,因工作原因與本局黨委書記周某產生矛盾,遂產生報復的念頭,并將自己的想法告訴與其有親戚關系的周志勇。周志勇找到了周軼(批捕在逃),周軼物色了李重九與周忠月。
3月9日中午時分,他們跟蹤周某,待周某從某發廊理發出來后,李重九與周忠月兩人手持鋼管沖上去對周某背部、腿上等處擊打。經司法鑒定,周某左腓骨斜型骨折,已構成輕傷和十級傷殘。(記者 夏雄 劉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