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無錫惠山法院依法對拒不執行環保行政處罰決定的一企業負責人張某實施了司法拘留。據了解,這是惠山區因企業拒不履行環保行政處罰決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行政裁定,相關責任人被依法拘留的“第一案”,是該區鐵腕治污行動的體現。
今年4月初,無錫惠山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在環境監察檢查中發現,無錫東方精密機械配件廠在未報批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況下,即開始進行電動車的噴漆加工生產,產生的廢氣經排氣筒直接向外排放,嚴重影響到周圍群眾的生產生活。根據查實的環境違法行為,區環保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了責令該廠立即停止噴漆加工生產和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書生效2天后,該廠主動繳納了罰款,但并未停止噴漆加工生產。其后,環保部門雖多次要求其執行處罰決定,停止噴漆加工,但該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既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依然視環保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一紙空文”,置若罔聞地繼續進行噴漆加工生產和直排廢氣。6月中旬,環保局在法定程序期滿后,即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后,經審理認為,行政處罰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作出準予執行的行政裁定。考慮到當前環保問題受到普遍關注和此類案件執行的典型性,法院經過專題研究,配足力量,加強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協調,還先后多次上門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在執法人員的耐心說服教育下,該企業負責人張某保證:至7月27日停止生產,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但逾期后,張某言而無信,無視法律的尊嚴,依然我行我素,組織工人繼續進行噴漆加工生產。為此,該院依法對張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目前,該企業的噴漆加工已停止生產。(記者 金語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