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法制日報對湖南瀏陽河酒業有限公司利用“毛主席”特型演員做酒產品形象代言廣告人的連續報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6月22日,國家工商總局在官方網站上發布通知,明確要求,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裝物上使用和出現黨和國家領導人(包括已離職或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形象、題詞,以及任何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的表現形式;禁止企業利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義和形象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宣傳促銷活動,不得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形象、題詞,或利用特型演員以領導人形象推銷產品或者服務。
6月22日,記者在長沙街頭注意到,原來在長沙市公共汽車站點廣告牌以及許多高層建筑上,張貼印有“毛主席”形象的湖南瀏陽河酒業公司的酒產品廣告已經被拆除。(記者趙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