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來槍意圖威脅分手女友回心轉意,結果卻觸犯了刑法。3月29日,四川省郫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將蔡慶勇批準逮捕。
家住郫縣安靖鎮的蔡慶勇現年27歲。2006年12月,蔡慶勇與女友分手后對其離去心懷嫉恨。通過朋友介紹,蔡慶勇從楊某處以400元的價格購得一支自制火藥槍。同年12月23日下午,蔡慶勇攜帶買來的火藥槍到新繁鎮去找尋女友,意圖用槍威脅其回心轉意,但沒有找到,于是他搭乘“摩的”回家。
當車行至郫縣犀浦鎮時,蔡慶勇下車,稱無錢付車款。在與司機周某發生口角時,蔡慶勇抽出火藥槍抵在周某面部。周某奮力奪槍,蔡慶勇倉皇逃跑。今年3月7日,自以為沒事的蔡慶勇再次來到新繁鎮,結果被周某撞見,扭送到了派出所。(作者 谷萍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