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特殊侵權案件,韓某家中的狼狗闖入隔壁鄰居李家的養雞房,咬死李某家的雞200多只。后經法院調解,韓某同意賠償李某損失3000元。
2006年8月15日下午三點,韓某家養的狼狗因沒人看管,竟跑出家門闖入李某的養雞房。李某的養雞房共有雞1000多只,平時養雞房的門都是緊關著的,可這天李某中午喂雞時卻忘記了關門。韓某家的狼狗徑直進入雞房,咬死200只雞。直到下午李某喂雞時才發現有只狗在雞房,雞死了很多。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韓某家飼養的狼狗咬死李某家的雞,構成了對李某財產權的侵害,屬于特殊侵權,應當由狼狗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即被告韓某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經法院調解,被告韓某愿意賠償李某經濟損失3000元。(許培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