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半個月時間連續3次涉嫌綁架,并威脅受害人不得報警的程朝聰、管曉龍、萬俊和石磊今天下午身穿警方拘留所紅馬甲,被押上了上海靜安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告席。
這伙年齡均為22歲的被告人連續在上海鬧市區實施綁架繼而敲榨贖金,該案是上海地區近年來少見暴力犯罪案件。
經法庭審理查明,來自四川、湖北的上述被告人,于2006年10月5日至10月16日期間,利用夜間路人稀少之際,勾結其他多名犯罪人員,攜帶刀具駕駛作案用的面包車,先后闖入松江區、徐匯區和靜安區康定路某發廊,公然持械強行將店主徐某、劉某和董某綁上車帶至郊區無人處,劫取受害人身上的項鏈、戒指、手機和隨身的錢款,還毆打逼迫受害人寫下欠條,并以欠條為名威逼受害人通知家屬,將贖金打入他們指定的賬戶后再將被害人釋放。據檢察機關查明,程朝聰等人從徐某處索取贖金1.8萬元,從劉某索取贖金2.9萬元。被害人董某被索要5萬元贖金,在其被看管期間,見機逃跑及時報案,警方及時出擊,除部分罪犯仍在逃逸外,主犯程朝聰(系累犯)、管曉龍(系累犯)等人落入法網。
經過審理后,法院將擇日對該重大惡性案作出判決。(作者:李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