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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人向煤老板索要錢物 大同上演"假記者"亂象(3)

2007年02月01日 06:51

  風潮背后

  “黑煤窯、煤檢站,只要捅了婁子,被抓了把柄,一般不管記者是真的假的,只要來了破財消災就是。”“‘窯主’們根本不在乎幾個錢,而當時煤礦事故報道產生的影響,確實嚇到了他們。”李治軍說,采煤業的不規范,尤其是黑煤窯和黑煤檢站的泛濫,提供了滋生假記者的土壤。

  根據大同市官方的說法,這兩年大同打擊非法煤礦的力度是增大的。

  但是大同民間的觀點,黑煤窯并沒有減少的跡象,官商勾結的各種版本的故事,也在民間廣泛流傳。

  2006年5月,太原市安監局腐敗案中,有5名局長落馬。一年內,山西境內7位安監局長深陷牢獄,其罪名大多為貪污、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有些報紙的發行任務,都是通過主管煤礦安全的部門直接分派完成的。”1月28日,山西一家黨報駐大同記者站站長說。

  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大同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組長楊慶才也曾表示,地方小煤礦可能存在著官煤勾結的情況。

  據當地官員介紹,除了黑煤窯還有部分煤檢站違規操作,黑煤窯就是通過他們的檢查,才能從大同運出去牟取暴利。

  “想當煤檢站站長,除了在煤炭公司、當地政府里有關系,至少還得花個100萬才能當上,當一個管五六個人的班長,也得花10萬以上。”李治軍說,只要能進了煤檢站,一年就能撈回十倍的“過路費”。

  “黑煤窯、煤檢站,只要捅了婁子,被抓了把柄,一般不管真假的,只要去破財消災就是。”李治軍說。

  “大同假記者已經泛濫成災了。”大同市新聞中心主任谷盛明說。

  然而,1月11日,大同市公布的《大同市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專項行動通告》,卻沒有得到輿論的支持。

  雖然大同市官方堅稱“打假”跟蘭成長被毆致死案沒有任何關系,但是,微妙的先后關系和案件曝光后,大同方面的反應,都受到了強烈質疑。

  《南都周刊》發表專欄評論,指出“大同不能以打擊假記者為真兇開脫”,另外一些媒體評論指出,大同政府方面是在轉移視線,掩蓋地方官商勾結的根源問題。

  1月28日,大同打擊假記者專項活動領導組拒絕接受采訪,據政府方面透露,迫于輿論壓力,目前“打假”專項行動已經暫停。

  “剛開始的時候,礦主們也不懂這個,他們大多是經過政府里的熟人指點,才開始這么做的。”李治軍說,假記者成風、出錢擺平記者的風氣形成,跟一些頗有媒體交道經驗的官員有關。

  據李治軍介紹,上世紀90年代末,礦難報道剛剛出現的時候,政府方面已經和媒體大量接觸,并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

  根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有些所謂大腕記者吃兩頭,在這些吃“宣傳費”及“滅火費”的人群中,還有一小部分媒體從業人員充當起了違法違規企業和單位的顧問與“危機公關部長”,成了違法亂紀的“保護傘”,專門幫這些單位協調所謂的“社會關系”。

  “‘窯主’們遇到問題,向政府熟人請教,很快就知道了拿錢擺平的辦法。”李治軍說,也有官員或者礦主找相熟的“大記者”支招,包括什么樣的媒體怎么接待、給多少錢,都是由記者策劃的。

  真假難辨

  “關于記者以及廣義的新聞工作者,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需要明確的界定。”蘭成長事件之后,李治軍一直窩在城里,幫媳婦看店、賣女裝。1月28日中午,他聯系了幾個同行,不是在家買菜、看孩子,就是聚在一塊喝酒。“最近風聲比較緊,很多同行的發行站、辦事處都關門了。”大同市新聞中心資料,在市新聞出版局登記、獲得大同官方認可的記者站,只有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電視臺等8家省內主流媒體,人員總數不超過50人。

  而根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在山西設站的媒體有80多家,不光有國家權威媒體以及下屬新聞單位的。

  “山西境內有的大同都有,甚至名目更多。”李治軍說,很多媒體名字都沒有聽說過,什么時事觀察、時事報道等等,大多都是名義上掛靠在國家黨報下屬的一些雜志下面。“”而他們的從業人員,按照管理規定是負責發行業務的,但是,他們一般像蘭成長一樣,拿著記者站頒發的證件,進行‘采編一體、以采編促發行’的活動。“李治軍說。

  這兩年,網絡媒體逐漸顯示影響力,大同也出現了不少網絡媒體的工作人員,也以記者的名義進行采訪。

  在大同警方公布的蘭成長事件調查結果中,當天與蘭一起到煤礦的“中國論壇黃焱忻”,經當地媒體證實,就是今日中國論壇在大同的工作人員。

  “這些自稱是網站工作人員的,也以記者的身份進行采訪,有的名片上某某論壇駐大同調查員、調研主任等稱呼。”李治軍說。

  “那么多人,誰是真的誰是假的,誰能分辨清楚?”山西一家省委機關黨報資深記者、駐大同記者站站長說,國家并沒有法律規定,記者站通訊員之類就沒有采訪權。

  雖然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已經在幾年前提出要求,記者應當持有該署統一印發的記者證,但實際上,因為體制原因或時間因素,一些媒體內真正承擔報道采訪任務的記者也未持有這一證件,所以僅憑這一證件也很難判斷真假。

  因此,有媒體評論認為,判斷是否真記者,主要應看其是否從事新聞采訪工作。《中國青年報》也發文指出,只要是以發文為要挾要錢要物的,都是假記者。

  “假記者泛濫確實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大同出了這個事以后。”1月31日下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副司長林江說,“關于記者以及廣義的新聞工作者,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需要明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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