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童軍軍(化名)看到國外有人用曲別針換來別墅后,也想學做生意,結果把母親近萬元的鉆石項鏈以100元賣給了鄰居。昨天,北京懷柔司法局工作人員告訴軍軍的母親,她可以要回鉆石項鏈。
軍軍家住北京懷柔區雁棲鎮,最近他從電視里得知,國外有一個少年用曲別針換來了一套別墅,結果也學著做起生意來。他的第一筆買賣,就拿母親價值9000多元的鉆石項鏈“開刀”,將項鏈以100元的價格賣給了鄰居張先生。
軍軍的母親發現項鏈不翼而飛后,幾經查找才知道項鏈的去向。她立即找到張先生,要求對方退還項鏈,自己可以還回100元。然而張先生表示拒絕,他說:“項鏈是我買的,又不是騙來的,怎么能退呢?”
昨天,軍軍的母親找到懷柔司法局尋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告訴她,由于她的孩子才8歲,作為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不能有效地從事買賣活動,因此這筆買賣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所以她想“買”回項鏈是可以的。(來源:京華時報;作者:錢衛華 曹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