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17日)起至今年底,福建省石獅將對鞋服企業實施連鎖門店獎勵,在昨日(16日)召開的石獅經濟工作暨企業表彰會議上,石獅出臺新舉措扶持企業發展。
獲得省著名商標以上品牌鞋服企業,年度納稅超200萬且直營連鎖店(或加盟店)達200家以上的,若年度納稅增長15%以上,給予按其繳納稅收地方級增量25%計算獎勵,并以此類推遞增。
新舉措還包括,對獲得中國出口名牌的企業獎勵40萬元;對獲得國家“守合同重信用”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獲得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認定的中國十佳設計師個人或中國最佳設計師個人,獎勵10萬元;對成功注冊國家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或者獲得國家質監總局批準地理標志產品的,獎勵10萬元等。
此外,對上年度納稅在500萬元以上企業,技改設備投資主要靠貸款解決的,貸款額在1000萬元以上、企業納稅額增長10%以上,對其當年貸款給予40%的貼息。若當年納稅增長30%,當年貸款給予60%貼息,但總金額不能超50萬元。
在節能減排方面,企業節能、節電、節氣折合標煤5000噸/年以上,將獎勵1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泉州市循環經濟示范企業或節能先進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華健)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