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泉州市國稅部門對全市出口企業實行A、B、C類管理辦法,使得A、B類企業辦理退稅審核審批時間縮短一半,實現1—9月為出口企業及時辦理退(免)稅37.14億元,加速企業資金周轉。其中,辦理退稅27.14億元,同比增長37.10%。
據了解,近期國稅部門積極開展出口退稅業務提醒服務,從而避免了企業錯過正常的辦稅時間、耽誤相關辦稅事項。同時還全面推廣實施出口貨物退(免)稅分類管理,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使得A、B類企業辦理退稅審核審批的時間從原來的20個工作日分別縮短至7個和12個工作日。此外,稅務部門加強與國庫銀行的協調聯系,使以前退稅款要2—3天才能到企業的賬戶,變為當天送到國庫的退稅款當天企業就可以收到。(邱和軍 黃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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