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海南省文昌市加大財政補貼力度,提高最高報銷限額:年度住院累計報銷費用從去年的2萬元提高到今年的6萬元。這是記者從該市近日召開的全市2009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據了解,除個人按規定征繳醫療保險金以外,市財政對成年人補助從去年的80元提高到120元;對未成年人補助從去年的70元提高到120元。一般殘疾的成年人,每人每年繳費30元,財政補貼30元;一般殘疾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繳費20元,財政補貼20元。低保戶、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老人,個人不用繳費,但必須到所在鎮、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同時,在醫療報銷中,提高了報銷標準。在一級醫院,起付標準150元,報銷標準從去年的65%提高到70%,個人負擔3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400元,報銷標準從去年的55%提高到60%,個人負擔40%;三級醫院起付標準600元,報銷標準從去年的45%提高到50%,個人負擔50%。(吳棉 許環峰 黃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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