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8日電 據沈陽今報報道,個別市民用獵槍嚇唬、驅趕烏鴉,在禁獵期內也將被禁止,而且將被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十倍以下的罰款。昨天,從沈陽市林業局了解到,從11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沈陽市進入禁獵期,將禁獵五年,沈陽市所轄行政區域為禁獵區,禁止獵捕各種陸生野生獸類、鳥類、兩棲類、爬行類動物。
當前,沈陽市正處在生態恢復期,在第一個禁獵期過后,各種野生動物種群和數量開始增多,“在輝山能看見白狐,獾子洞水庫東方白鸛、白鶴數量明顯增多。”據沈陽市林業局野保站的工作人員介紹,狼、野豬等保護動物已經現身沈陽周邊地區。
每到冬季,就有一部分人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日前,沈陽市蘇家屯區森林公安派出所就處理一起獵鳥案件。11月2日,有市民發現楊成寨村附近有人獵鳥,當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嫌疑人趙某等三人先后被抓獲。公安人員在現場收繳粘網2張、鳥籠30多個及剪刀、螺絲刀、錘子等多種作案工具,收繳鳥類59只,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