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日前透露,2006年保安員最低工資標準已出臺并開始執行,每名保安每月最低綜合工資標準為1000元,扣除伙食費、住房費實發貨幣工資每人每月不得低于650元。
《2006年保安工資最低標準指導意見》已于9月出臺并執行,指導意見適用于市保安總公司系統各分公司和特許加盟企業,涉及保安員工約10萬人。根據指導意見,保安員工2006年最低綜合工資為每人每月1000元,包含直接為保安員統扣統繳的平均每人每月200元的伙食費和平均每人每月150元的住房費。扣除伙食費和住房費后,實發保安員工貨幣工資每人每月不得低于650元。
據介紹,“千元標準”僅限于2006年內,今后,最低工資還將根據國家、北京市工資標準上下浮動。為保障保安員自身權益,保安服務總公司還建立了保障金制度,要求下屬各公司設專款作為保安員遇突發事故時的救濟資金,要求每名保安員最低設2000元保障金。保障金制度建立后,因公致傷致殘甚至犧牲的保安員都可以從保障金中得到救助。(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