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講減輕小學生的負擔,但是沒有人管是不行的”
“孩子應該得到個性化的發展,他們應該是健康的、陽光的。他們來到這個世界上,應該有快樂生存的權利。我衷心希望把上面幾條寫進《未成年人保護法》。”朱善萍呼吁說。
《未成年保護法》修訂草案有一條,講到“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朱善萍認為還應該加上一句“關注未成年人的情感和態度”。
一些委員建議,針對各種課外補習班泛濫的現象,法律應該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和其隸屬的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學生節假日時間組織文化課補課”。列席會議的張禮慧代表則建議,法律還應該增加規定“不能以任何形式在學校推銷、訂購課外書籍”,以避免加重學生們的精神負擔和經濟負擔。
草案第19條規定不得加重學生的學習負擔。但如果加重了學生負擔怎么辦,加重學生的負擔應該負什么法律責任,草案中未作相關規定,實際上也無法作出規定。
劉明祖委員認為,教育行政部門應該專門制定一個對加重學生負擔的行政處罰規定。
“光講減輕小學生的負擔,但是沒有人管是不行的!睏铋L槐委員建議,各級人大應該開展一次執法檢查,通過執法檢查加強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監督。
(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程剛、崔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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