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組織第四次峰會在塔什干舉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哈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總統阿卡耶夫、俄總統普京、塔總統拉赫莫諾夫、烏總統卡里莫夫出席。阿富汗過渡政府總統卡爾扎伊和蒙古總統特使、外長額爾登楚龍作為主席客人參加了會議。
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塔什干宣言》、《上海合作組織特權和豁免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于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議》,批準《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條例》、設立上海合作組織日,給予蒙古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地位。六國外長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交部協作議定書》。中國外長與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簽署了秘書處東道國協定,烏茲別克斯坦外長與地區反恐怖機構主任簽署了地區反恐怖機構東道國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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