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臺檢方是以“背信”及“商業會計法”刑法,對二人提出公訴。一旦定罪,二人可被判處最高五年監刑。
聯電:曹宣被起訴 純粹是政治性質
聯電在檢調公布偵辦結果后發表聲明,指曹、宣兩人已辭去董事職務,由原任執行長胡國強接任董事長,人事變動不影響聯電營運。聯電并強調,曹、宣二人被起訴“純粹是政治性質,與兩岸的特殊關系和政治狀況有關,無關兩人的正直與操守問題。”
據臺灣媒體報道,曹興誠原本與綠營關系密切,但面對扁當局始終無法就兩岸投資管理提出具體辦法,為強化聯電在全球晶圓產業的競爭力,曹最終決定“自救”,以種種迂回方式西進大陸市場。
如今他辭去聯電董事長職務,外界傾向解讀為“以退為進”:與聯電切割后,曹興誠反而不再受“聯電董事長”頭銜所限,今后揮軍西進繼續指揮和艦,包括讓和艦子公司到新加坡上市,都只是個人行為,不再受臺灣當局投資規定所限而耽誤了搶占大陸市場的時機。
工商界為之震撼
“和艦案”的偵辦結果,雖說臺灣工商界早已心理有數,但案子偏偏在陳水扁有意“緊縮”兩岸經貿的氣氛下偵結,仍引起工商界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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