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被控搶劫的何某戶籍材料上是20歲,但當庭他提出自己實際才17歲。法官遂為何某做了骨齡鑒定,確定何某確實是未成年人,且有立功表現。北京豐臺法院昨天一審減輕處罰,以搶劫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000元。
據檢察機關指控,何某今年20歲。2005年4月,何某伙同他人分別在北京大興舊宮鎮及豐臺大紅門進行搶劫,搶得人民幣2000元及手機等物。檢察機關對何某提出搶劫罪的指控。
何某當庭卻稱他出生于1988年1月,為了外出務工才在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謊報了自己的年齡,將戶籍年齡虛報為1985年1月。主審法院當即宣布延期審理,并立即與何某的法定代理人及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聯系核實情況。
由于何某的戶籍登記混亂難以核實,法官最終決定為何某做骨齡鑒定。經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鑒定,何某年齡約為17歲。
根據骨齡鑒定,法院認定何某犯罪時為未成年人,再加上何某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有立功表現,且主動交待公安機關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法院對何某予以減輕處罰。(鄒桂、王芳)